关于公开处置报废公务用车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梅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梅市机管〔2024〕22号),我院现有一辆东风日产(天籁EQ7204AC)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公开报废处理,欢迎具备车辆回收资质的单位参与公开竞价。为规范本次报废处置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废处置车辆的基本情况:
东风日产EQ7204AC,车辆类型为小型轿车,车牌号为粤MMU001,发动机号码:228080T,注册日期是2010年6月3日,原值256831元,账面价值0元。
二、报价方式:
1.通过邮寄报价或现场提交报价的方式按价高者中标原则确定中标单位。报价材料包含:报价单、回收资质证明、营业执照、法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联系方式,以上材料需加盖公司公章。
2.若出现最高报价者为两个单位以上的,由相同的最高报价者再次报价(再次报价不得低于前一次报价),直至唯一最高价者竞得。
三、报价须知:
1.踏勘现场:梅州市五华县人民检察院(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大岭路),踏勘时间:2026年6月18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有意向投标单位可提前电话预约踏勘现场,为保障办公场所秩序安全,一个单位只安排一人到场。
2.报价时间:2026年6月25日下午6时前,将加盖公司公章的报价材料通过邮寄或现场提交。不接受超过规定报价时间和除规定以外的报价方式。
3.缴款:完成报价后,中标结果将在梅州市五华县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进行为期三天公示,中标单位须在公示期满后两天内缴纳相关款项,且须在缴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搬离报废车辆。若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款或申请退出,则延顺至竞价第二高者作为中标单位,依次类推。
4.搬运:中标单位负责搬运所产生相关费用和搬运期间工人的安全责任事故。
5.其他事项:此次处置车辆为报废车辆,中标单位需代办车辆注销手续,并出具车辆报废凭证和注销凭证。
四、联系方式:
邮寄及现场提交地址:
梅州市五华县人民检察院(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大岭路)
联系人:汤先生(0753-4181859)
五华县人民检察院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