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五华县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公开处置结果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落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要求,报废公务用车资产,根据《广东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和《梅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梅市机管〔2024〕22号)等相关规定,我院通过门户网站开展关于粤MMU001公务车处置相关工作。本次处置工作全程依规组织、公开透明、全程留痕,现已完成全部竞价、资格审核及结果核验工作,现将处置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广东省五华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度公务用车公开处置结果的公告

处置方式:线上公开电子竞价,遵循“价高者得”交易原则

处置标的:本次共计1辆公务车辆,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车辆、老旧低效在用公务用车;车辆不含粤籍公务号牌,号牌由我单位统一回收注销。

交易周期:2026年6月18日—2026年6月25日(本周期特指:项目竞价公告发布、意向方报名、线上电子竞价、成交评审出结果全流程;不含后续合同签订、车辆交接、资产核销等履约环节)

二、处置工作开展情况

本次公务用车处置严格履行国有资产审批流程,前期已完成车辆资产评估、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处置方案公开公示、车辆现场勘验等全部前置工作。面向社会符合资质的机动车回收共3家符合资质单位参与本次竞价,无围标、串标、违规竞价等异常交易行为。

三、最终处置成交结果

(一)成交标的汇总

本次资产处置合计成交总金额0.12万元,全部处置收入将严格按照广东省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全额上缴省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车辆明细成交清单

序号

车牌

号码

车辆品牌型号

车辆性质

评估

底价(元)

成交

金额(元)

中标

单位

备注

1

粤MMU001

东风日产(天籁)EQ7204AC

到期报废

1100

1200

梅州市利民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不含车牌

四、后续履约安排

中标单位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履约保证金缴纳工作;按期办理车辆交接、产权过户、车辆拆解等全部手续,严格遵守广东省机动车流通及报废拆解行业监管规定。

车辆交接、过户全过程接受我单位监督,严禁中标单位倒卖公务车辆证件、违规拼装流转处置车辆。

车辆处置完毕后,我单位将同步完成单位固定资产台账核销工作。

五、异议受理及公告期限

1.公告期限:本处置结果公告公示3个工作日,自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14日。

2.异议反馈: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对本次处置流程、成交结果存在异议,可携带有效身份证明、书面佐证材料向我单位实名反馈。匿名异议、逾期异议将不予受理。

3.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检务保障部、政治部

联系电话:0753-4181860

办公地址: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大岭路

六、其他说明

1.本次公务用车处置车辆原车粤籍机动车号牌,由我单位统一向交管部门申请回收注销,受让方不得保留原公务号牌。

2.本次处置结果无行政复议前置流程,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本结果正式生效。

3.本次公车处置工作全程接受广东省财政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业务监督指导。

特此公告。



五华县人民检察院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