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学、查、改”三步法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文章来源: 原创 发布时间:2015-12-21 点击:309次

我院“学、查、改”三步法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转入对照检查阶段以来,我院严格按照市院的部署要求,采取“学、查、改”三步法,围绕重点整治的八个方面内容,抓住重点人、重点环节和典型案件搞查摆,强化问题导向,勇于揭短亮丑,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以“学”为纲,对照问题反思学。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座谈会和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座谈会后,我院第一时间做出反应,迅速召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每星期召开一次会议,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专题部署专项整治第二阶段工作,并提出具体措施。党组会后,我院及时将座谈会的精神和相关材料挂在检察内网和学习活动宣传栏上,要求各支部、各科室组织干警进行集中学习,确保把座谈会的精神和要求传达到每位干警。同时,在集中学习基础上,干警做好个人自主学习,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在继续深入学习相关法律、规范制度和纪律规定,学习理解高检院、省院相关文件的基础上,对照重点整治的八个方面内容和《梅州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对照检查阶段排查内容表》,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研究和细化对照检查工作方案,拟制具体的问题对照表,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市院要求认真对照查找,全面反思存在的司法不规范“顽症”,深入剖析原因,着力学深学透。
    二是以“查”为要,从严从实查问题。扎实开展内部查。根据省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规定的突出整治八个方面的问题及《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问题排查表》101个问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与刑检线、反贪部门召开座谈会,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真正把问题找准查实查深查透,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查找出法律文书、工作文书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共14个。坚持开门搞查摆。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认真开展“开门查”和走访活动,通过走访公安、法院、司法行政单位等政法部门和人大代表、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开门纳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切实找准司法不规范“顽疾”和“痼疾”,为整改落实打下良好基础。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共上门走访单位25个、115人次,发放征求意见函51份,收集到意见建议8条。同时,按照市院的统一部署,我院还与兴宁市院对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交叉检查,双方采取翻阅基础资料台账、座谈询问交流、实地查看办案工作区等方式,围绕相关工作内容和案件评查重点,对2013年至2014年自侦部门所办案件进行每个案件逐一检查,对侦监、公诉案件作了抽样检查。

 三是以“改”为本,多措并举改到位。针对查摆出来的司法不规范问题,我院要求各业务部门要把问题查清楚,把原因查实查透,并及时召开党组会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认真分析产生的主客观原因,明确整改重点和整改方向,从司法理念、司法规范、司法行为、司法作风、司法纪律等方面提出具体整改落实方案,规定整改时间节点和整改要达到的预期效果。对梳理出来的问题实行销号制度。各业务部门针对存在的问题建立了整改台账,采取“明确责任主体、限定整改时间、实行整改销号”的办法,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逐条落实责任、逐条研究对策、逐条整改落实,确保各项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同时,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对办案程序、办案期限、法律文书公开等案件流程和案件信息公开的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司法,推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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