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我院反渎职侵权部门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不断强化工作措施,突出办案重点,提升办案质量,增强办案效果,查处了一批有影响、震动大的案件,截至2015年底,反渎部门共立案查办渎职侵权案件17件17人,其中科级干部7人,占立案人数的41%,实现了立案数连续三年上升、连续三年稳居全市前列的工作目标,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取得了反渎办案工作的新辉煌。
一、抓“实”,领导重视,保障有力
我院党组把反渎职侵权工作摆在突出的重要位置,纳入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格局,切实抓紧抓好。党组书记、检察长黄明仰对反渎办案工作非常重视,要求反渎部门要紧紧围绕五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狠抓办案工作不放松,为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作出积极贡献。他经常过问办案情况,听取案件情况汇报,及时作出指示和决策,同时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协调理顺各种关系,排除各种干扰和阻力,为办案人员扫清障碍。分管反渎工作的副检察长彭宙身先士卒,率先垂范,亲自参与案件线索的筛选、初查侦查方案的制定,办案中靠前指挥,重心下沉,深入第一线,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如在查办县农业局农业机械化办公室原主任廖某玩忽职守案过程中,彭宙亲自带领反渎局干警辗转奔波于广州、中山等地调查取证,到广东省农机公司调取农机补助的相关资料及询问有关重要证人,最终掌握了廖某玩忽职守的犯罪事实,依法对廖某进行了立案查处。另外,我院还在人员、经费和办案设备等方面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政策倾斜,鼓舞了干警的士气,使办案工作得以健康顺利地开展。
二、抓“准”,围绕专项,突出重点
在办案过程中,反渎部门找准办案主攻方向,突出工作重点,把力量凝聚到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上来,集中精力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及查办和预防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两个专项工作。一是深挖危害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保障生态文明建设。2013年至2014年共立查危害生态环境渎职犯罪5件5人,占两年来立案总数的50%。集中查办了在林业领域的一批有影响的案件,有效遏制了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在我县蔓延的势头,促进了依法行政。如针对森林火灾频频发生这一情况,反渎部门快速出击,通过缜密初查,以玩忽职守罪对潭下镇原副镇长李某和潭下林业站原站长蓝某进行了立案查处。二是严惩涉农渎职犯罪,维护农民合法权益。2015年,反渎部门共立查渎职侵权案件7件7人,均为涉农领域渎职案件。如2015年上半年,反渎部门在市院的统一指挥下,上下联动,查办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改扩建项目中央专项补贴渎职犯罪,立案查处了县畜牧局原局长魏某、原副局长曾某、畜牧兽医股原股长戴某渎职犯罪,案件社会反响面大,教训深刻。
三、抓“细”,拓宽视野,广辟案源
针对案件线索来源少的情况,我院反渎部门摒弃坐堂办案、“等米下锅”的思想,主动收集、认真筛选可查性强的线索,快速出击,探索推行“九字”工作法,多途径拓展案件来源渠道,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媒体“捉”。时时开展对媒体报道的网络事件、重点舆情的捕捉、分析。坚持每天浏览重点报纸、网站、论坛,密切关注热点焦点问题,特别是辖区内发生的、群众热议的事件,从中捕捉案件线索。如羊城晚报对我县水寨镇科技街存在一私人开B超黑诊所的事件进行报道后,反渎部门及时跟踪这一信息,敏锐地意识到该事件的背后,可能隐藏公务人员渎职犯罪的问题,立即搜集线索进行研判,随即展开调查工作。通过细致侦查,成功立案查处了县卫生监督所受理监督科原主任马某玩忽职守案。二是案中“挖”。突破以往“就案办案”、“就线索查线索”的思维局限,提出并推行“以案养案”的办案思维,通过“系统抓、抓系统”的办案方法,开展行业初查、系统初查,在摸清行业潜规则的基础上深挖细查,获取案源。如反渎部门在查处梅林镇林业站原站长李某玩忽职守案后,专门对该案暴露出来的林木滥伐现象进行了认真总结分析,通过调查摸底,掌握了我县采伐林木的基本情况后,办案人员又一举立案查处了棉洋镇原副镇长张某等三人玩忽职守案。三是部门“移”。抓住内外“两条线”,一方面建立内部办案联动协作机制,加强与控申、侦监、公诉、民行、监所、派驻检察室等部门的联系与协作,互通信息,整合资源,及时了解、掌握职务犯罪案件线索情况。另一方面,加强外部协作,注重与行政机关的配合协作,与行政机关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及时有效获取案源信息。如反渎部门在日常工作中与安监部门保持信息共享,在得知安监部门对一起事件认定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后,快速反应,依法介入事件调查,成功对安流镇原党委委员张某玩忽职守案立案查处。
四、抓“好”,强化初查,注重质量
我院反渎部门高度重视初查工作,在初查过程中,讲究策略,针对具体案情选择具体的初查方法,注重选好突破口,提高成案率。如在查办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改扩建项目中央专项补贴渎职犯罪时,由于我县申报领取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改扩建项目补助资金的猪场比较多,为选准案件的突破口,办案人员认真研究案情,分析、掌握案件特点,认为大田村水坑种猪场连续两年申报了专项补助资金,且存在申报的金额与拨付金额不符的情况,而虾公塘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所在的村是县畜牧局的挂钩帮扶村,县畜牧局可能存在把关不严的情况,遂决定以长布镇大田村水坑种猪场和虾公塘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为切入点寻求案件的突破,后经过缜密初查,很快侦破了县畜牧局原局长魏某、原副局长曾某、畜牧兽医股原股长戴某玩忽职守的窝案。在强化初查的基础上,反渎部门还始终坚持理性、平和、规范、文明执法,不断强化证据意识,努力把侦查工作做细做实,对所立案件都进行仔细审查推敲、查漏补缺,使每一起案件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扎实、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2013年以来,反渎部门所立案件均移送审查起诉并获得法院有罪判决,保证了案件质量,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