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下午,我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专题学习研讨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温汉珍主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成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彭宙传达学习2018年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李永强组织学习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检察机关意识形态有关工作的通知》。四位同志结合本职工作谈了学习体会。
学习会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捍卫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力量,在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中肩负重要使命。会议要求,一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紧密结合检察队伍实际,精心谋划制定活动计划,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教育引导检察干警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自觉为推进新时代党的检察事业不懈奋斗。 二要抓好依法履职,维护意识形态安全。要依法严惩意识形态领域刑事犯罪,增强政治敏感性,严厉惩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分裂国家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依法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传播谣言、侮辱、诽谤、欺诈、散布色情材料、兜售非法物品等犯罪。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要做好改革期间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改革期间队伍不乱,工作不掉。三要抓好阵地建设,把准舆论导向。要着重抓好检察新闻宣传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尊重新闻传播规律,创新方法手段,切实提高检察宣传工作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讲好检察故事、传递检察声音。四要抓好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党组要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新情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专门研究意识形态重要部署、重大事项,果断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各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确保意识形态工作与本部门工作深度融合,统筹安排、一体部署、同步推进。要健全督导问责机制,依规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干部和个人责任。
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参会同志纷纷表示,会后将及时将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位干警,进一步提高全院干警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使全院干警更加自觉地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