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全面展开 ——用“镜头”记录公正
文章来源: 原创 发布时间:2022-03-14 点击:2780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五华县人民检察院迅速统筹部署,将全面落实《规定》作为开展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抓手,组织刑事检察部门和技术部门人员,采取现场教学方式,开展了同步录音录像操作培训,科学操作,规范录制,为开展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奠定了良好开端。

自3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我院共进行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12件15人次,确保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承办检察官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和辩护人听取意见的过程将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释明认罪认罚的法律性质和法律后果,并就检察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以及程序适用作了详细说明,同时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及辩护人的意见。犯罪嫌疑人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在辩护人和“镜头”的双重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同步录音录像结束后,我院干警第一时间将听取意见和具结过程的同步录音录像刻录成光盘,按照“一案一光盘”的原则随案归档,确保整个认罪认罚过程有证可查、有据可依。同时,还在看守所配备了远程认罪认罚同录连接设备,保证在押人员认罪认罚同录工作不掉队,院内、院外齐发力,全面提升认罪认罚具结效率。

下一步,我院继续深入探索与实践,不断完善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认罪认罚案件办理的质效,让检察权在“镜头”下运行,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时间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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