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脚下“平安路”,公益诉讼来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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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发布时间:202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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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院针对一段通行道路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相关部门及时采取修复措施,有效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我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我县某镇一座路段的桥梁的防护栏存在缺失、损毁、松动等情形,破损处仅用一条红绳和一些树枝进行遮拦,周围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且该路段位于道路下坡转角处,具有极大的通行安全隐患。我院对此依法进行立案调查,主动联系交通主管部门、乡镇政府,结合现场勘查情况,听取其意见,就该处“问题护栏”的修缮工作和道路安全问题,进行充分磋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相关部门表示将立即落实磋商意见,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切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近日,我院跟踪落实情况“回头看”,发现相关部门现正在对该路段进行维修和加固,目前该路段正处于限期交通管制中。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深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持续关注公共交通安全,用心用情为民办实事,让群众走“放心路”,过“安心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