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月我值班”——驻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日志
文章来源: 原创 发布时间:2024-05-06 点击:1565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不断深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提高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共同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2022年,五华县检察院与五华县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开展侦查监督与协助配合办公室工作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近日,五华县检察院按照《细则》的具体要求,确立了“检察官联络员”的新模式,每月安排对应的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到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轮值。

今天,就让我们一起走进五华县公安局,看看驻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检察官和联络员的一天。


8:30  准时到达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元气满满开启忙碌而充实的一天。


8:45  查看公安机关的警综系统,查阅公安机关近期受理的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等,初核立案监督、撤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线索。


10:30  翻阅公安机关的案件卷宗,检查有已达刑事案件立案标准而作行政处罚的案件以及未达刑事案件立案标准而刑事立案的案件。


15:30  经公安机关商请,提前介入一起贩卖毒品案件,就侦查取证重点、办案程序规范、罪名适用等问题,向公安机关提出了侦查取证意见,并详细列举继续侦查提纲。




长期以来,五华县检察院与五华县公安局保持良性互动,按照《关于开展侦查监督与协助配合办公室工作的实施细则》要求,秉持“适时、适当、适度”原则,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成功办理了许多大要案和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

“检察官联络员”模式的确立,是对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运行新模式的探索,标志着检警关系进入新阶段,有效增加了检警协作配合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升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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