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接访后台办案 带案下访促和谐
文章来源: 原创 发布时间:2025-04-14 点击:196次

近日,我院第三检察部联合第一检察部,依托"16N"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成功调解一起因土地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轻微案件,促成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案情回顾:一拳引发的轻伤害案件

2025年3月1日,犯罪嫌疑人刘甲与被害人刘乙因土地纠纷发生口角,继而引发肢体冲突。冲突中,刘甲朝刘乙脸部击打一拳,致其倒地受伤。经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刘乙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3月24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刘甲。案发后,虽经公安、镇、村多次调解,但双方始终未能达成和解。

前台接访:耐心疏导信访人情绪

3月25日上午,刘乙的儿子情绪激动地来到检察院,提交刑事控告书,强烈要求严惩刘甲并扬言若处置不公将到上级信访。第三检察部接访干警沉着应对,耐心倾听信访人的诉求,细致开展释法说理工作,以拉家常的方式,通过一个多小时情绪疏导,最终使信访人平复情绪并打消其到上级信访的念头,表示相信检察机关的处理。

后台调解:多方联动促成和解

鉴于双方当事人既是宗亲关系又是邻居,一捕了之无法达到案结事了的理想状态,第三检察部与第一检察部承办检察官经充分沟通,决定依托“16N”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开展矛盾化解工作。3月26日,我院干警联合公安、镇、村干部到村委,组织双方调解。

调解时,我院干警和调解员认真倾听双方诉求,耐心向双方当事人及家属释法说理,解释调解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并引导双方从长远考虑,珍惜邻里亲情,以和为贵。情理法交融下,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努力,双方当事人及家属“疙瘩”解开了,当场表示自愿和解并签订了和解协议。随后,我院对犯罪嫌疑人以无逮捕必要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今年来,我院牢固树立“接访就是办案”的工作理念,在日常办案中,积极融入“16N”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积极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解决疑难信访问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使矛盾有效、就地化解。下一步,我院将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深化诉源治理,在轻罪案件办理、信访纠纷化解、检察听证等工作上持续发力,以求真务实、履职担当的工作作风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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