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在县委政法委的支持协调下,依托“16N”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联合周江镇党委政府成功调解一起因土地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轻伤案件,促成犯罪嫌疑人与受害人顺利达成和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案情回放:一时冲动惹祸端
2026年2月下旬,曾某甲在与缪某某存在争执的路段钉 钢筋围菜园,缪某某见状赶到现场制止其施工引发冲突,冲突中曾某甲的哥哥曾某乙一时冲动对缪某某进行殴打,造成缪某某多处受伤。经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缪某某的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二级。案发后,虽经公安、镇、村多次组织调解,但双方始终未能达成和解。
接访过程:耐心细致疏导受害人情绪
案件移送我院后,受害人及其儿子何某甲于4月10日、4月13日、4月22日多次到我院信访。前两次来访受害人情绪比较平稳,在4月22日下午受害人及其儿子何某甲情绪异常激动地来到检察院,强烈要求严惩曾某乙,并向接访干警出示其母亲曾做出不理智行为的图片,还扬言若处置不公何某甲无法保证其母亲缪某某是否会再次做出不理智的过激行为。我院接访干警联合案件承办人从情理、法理等角度对受害人及其儿子进行情绪疏导,经过一个多小时的释法说理,逐渐平复受害人的心情并促使他们离开接访场所返家。在受害人及其儿子离开半小时后再次返回,受害人儿子何某甲向接访干警说到其母亲在返家路上意图做出不理智的行为,只能再次返回要求检察机关严惩犯罪嫌疑人曾某乙。接访干警再次耐心细致对当事人解释案件处理的程序和法律规定,并保证会依法依规处置此案,持续一个多小时的情绪疏导后,终于使受害人及其儿子平静离开检察院。
矛盾化解:部门联动精准发力解开当事人心结、法结
接访释法说理只是暂时稳住受害人及其家属的情绪,要从根本上解决本案的矛盾纠纷问题,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是唯一的路径。在当日接访结束后,我院就本案召开专题研判会,制定了下一步的矛盾化解计划:一是继续做好情绪疏导工作;二是即时报告县委政法委寻求协调帮助;三是依托“16N”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联合当地党委政府及综治中心全力推动落实调解工作。当天下午我院将访情报告至县委政法委,并同步通报至属地党委政府及综治中心。县委政法委对此高度重视,当晚即协调公安、检察、镇村等力量介入推动调解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组织下以及各方调解力量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工作人员多轮面对面、背对背式摆事实、讲道理、释法理,最终在4月23日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并签订和解协议书,同时受害人缪某某对犯罪嫌疑人曾某乙出具刑事谅解书。一桩可能引发信访极端事件的轻伤害案件,最终在县委政法委的牵头下以及各方的共同努力下顺利达成矛盾化解的理想状态。
今年以来,我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办案理念,围绕“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主动融入“16N”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积极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解决疑难信访问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使矛盾有效、就地化解。下一步,我院将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深化诉源治理,在轻罪案件办理、矛盾纠纷化解、平安建设等工作上持续发力,以真抓实干、履职尽责的工作作风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