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粤财资〔2024〕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我单位组织开展本次国有资产报废处置公开竞价工作。本次竞价活动全程公开、公平、公正,依规完成报名审核、现场竞价、结果核验等全部流程,现将竞价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 项目名称:广东省五华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度国有资产报废处置公开竞价项目
2. 处置单位:五华县人民检察院
3. 处置标的:一批报废国有资产(含办公设备及家具)
4. 竞价方式:线下竞价(最高价竞得原则)
5. 竞价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8月20日
6. 竞价开展时间:2026年8月31日
二、竞价参与及资格审查情况
本次公开竞价共收到7家单位报名参与,实际到场3家公司参与竞价,经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实际到场3家公司均符合本次竞价资质要求。各参与单位严格遵守竞价规则,全程竞价流程合规有序、真实有效。
三、竞价成交结果
依据本次竞价规则,按照最高报价优先成交的原则,结合现场竞价结果及资质核验情况,确定本次国有资产报废处置成交结果如下:
1. 成交单位:广州市飞港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3567936184K
3. 成交金额:人民币2250元(大写:贰仟贰佰伍拾元整)
4. 竞价排名:第一名(最高报价)
其他参与竞价单位报价及排名情况详见下表:
四、公示期限
本竞价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2026年9月1日起至2026年9月3日止。
五、异议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本次竞价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向我单位政治部(检务督察)、检务保障部实名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异议内容需真实具体、有据可查,严禁捏造虚假信息、恶意投诉。我单位将对反馈问题依规核查处理,并对核查结果予以反馈。
六、其他事项
1.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我单位将正式确认本次竞价成交结果,通知成交单位办理后续资产合同签约、款项缴纳、资产清运、账务核销等相关手续。
2. 成交单位须严格按照竞价公告及后续协议约定,规范完成资产处置全流程工作,遵守国有资产处置相关规定,杜绝违规处置、私自拆解倒卖等行为。
3. 本次国有资产报废处置工作最终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七、联系方式
经办部门:政治部(检务督察)、检务保障部
联系地址: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大岭路(五华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753-4181860
督察电话:0753-4181878
五华县人民检察院
2026年9月1日